市人大召开第三十四次常委会

    本报讯(记者 朱  莲)10月19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经过分组讨论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兴化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兴化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报告》及《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为主线,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以繁荣法治文化为着力点,以争创省级“六五”普法先进市为目标,全力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切实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构建和谐物管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提质扩面,物业管理服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

    分组讨论后,与会人员对我市围绕农村普法重点、法治理念强化、干部法治素质提升、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围绕“七五”普法和物业管理等工作提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青少年等一些特殊、重点群体的教育,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加大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全市小区物主委员会建设,尤其要解决好物业服务、使用维护等与广大居民居住相关的问题。要完善物业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注重品牌物管企业和物管小区的创建。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以按表决器的形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方案》《关于设立34个乡镇选举委员会的议案》及《2016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云峰、邹祥龙、王小跃、刘云山参加会议。

    市领导朱学林、吴海盈、常传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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