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两税来了,你知道如何准备资料吗?


《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个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通告》的解读
 

    为强化合江县城区个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征收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合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县城个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
 
    一、检查时间为2016年10月至11月。
 
    二、检查范围及对象是合江县城区范围内有个人房产租赁或自用经营行为的纳税人。
 
    三、检查内容包含
    1.“三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2.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或房屋使用人(即承租人)需提前准备好以上资料,以备检查组进行信息采集。
 
    四、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发放《合江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宣传资料》及《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义务人需参照宣传单,按照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前往所在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五、对于不按法律规定进行申报缴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处理。
 
    关于此次检查活动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合江县地税局政策法规股:0830-525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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