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不满“黑”民警 结果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 张娈鸾 特约通讯员 王大华)一女子因对民警执法不理解,便在网站上发布不实内容,并通过手机短信、信访平台等多方恶意投诉。日前,该女子因行为构成诬告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该女子董某,为兴东镇恒刘村人,因为村里将原先在她名下的一亩多责任田确权给其嫂子,引起其不满,多次找村干部理论。1月9日晚,董某来到该村会计沈某家中讨要这一亩多责任田的补偿款,未果后便将沈某家的被子铺在地上,自己躺在上面不肯离开,沈某只好向城东派出所报警。随后,民警刘某带着两名辅警赶到现场,将董某带到派出所调解纠纷。
2月18日,董某请人在网上发布一条题为《兴化市城东派出所刘某处警行凶、知法犯法》的帖子,称刘某当天在处警过程中对她多次拳打脚踢,将她反背膀强行扭送50米远,由于用力过大,导致其右臂关节严重扭伤,松开后又将她拖行约150米。并声称目睹会计沈某曾怀揣一包东西送到刘某的值班室。此帖一出现,引起了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调查情况。
民警通过调取刘某当天执法记录仪的录像发现,刘某当天首先是对董某耐心劝说,但董某不听,继续躺在地上,刘某就准备将其强制带离。可就在这时,董某从地上爬起来,跟着刘某一起离开沈某家,前往派出所。期间并未出现“拳打脚踢”“拖行”等行为。民警还对其他当事人进行一一询问,均证实刘某并无暴力执法行为。且当天沈某只是拿着手机到传达室充电,不存在送东西的情节。
“董某的行为不仅损坏了刘某的名誉,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牵扯了公安机关的许多精力,为严肃法纪,弘扬正气,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决定对董某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王庭富表示,针对这种以投诉为名,恶意中伤、损坏民警声誉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决不让基层公安民警流汗、流血又流泪。